【 金宏地板

     【 宏星地板







  在您购买金宏地板时,向本公司或授权经销商领取质量服务跟踪卡,阅读本细则后,请您如实填写用户档案及您对金宏品的服务意见和建议。

  填写用户档案时一定要准确、真实无误,以免给您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。

  填写完毕后请交回给当地代理商或寄回我公司。公司收到您的用户资料后将为您建立档案,以便跟踪服务。

  您可依据本公司的质量服务跟踪卡到相关服务,请您妥善保管。

  如果您购买的地板数量不足,需要补进少量地板时,请带上原销售单据 / 收货单据,以便核对材种、规格和色号。

  如果您购买的地板有剩余,整箱未开封的地板可凭原销售单据在30天内按原价退回原销售处。已开封的零散地板原则上不予退货;表面出现磨损、划伤、刮痕等有碍美观的地板不予退货。剩余地板运回的费用由用户承担。

  金宏地板实行“谁销售,谁服务”的原则,地板出现问题,请先与购买处取得联系。在问题得不到圆满解决时,请直接与本公司售后服务部联系。


售后服务部工作人员服务公约:

1、热情接待每一位用户,秉公办事,童叟无欺;

2、参照“售后服务手册”、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”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为消费者服务;

3、对待情绪激动的顾客做到骂不还口,打不还手(恕不接待酒后闹事者);

4、做好每一件售后跟踪服务工作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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